房屋稅修正過關,緊盯囤屋族
2014-05-21 08:47時報資訊【時報-台北電】
房屋稅條例修正案三讀過關,國稅局鎖定囤房族查稅。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,各區國稅已主動出擊,鎖定學校周邊擁有3 戶以上的包租公查稅,除要求房東表明房屋使用狀況, 對於逃漏租金所得的房東, 若經查獲必須以當地租金行情申報所得稅。
立法院昨(20)日三讀通過房屋稅條例修正案,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, 日前已向財委會立委提出自住及非自住房屋定義草案, 以本人及配偶名下全國合計3戶內,才視同自住房屋,官員表示, 目前正與外界溝通,房屋稅條例修正案經總統文告時, 將一併對外公布相關標準。
政府修法提高房屋持有稅,並將查稅目標轉向包租公, 主要是因為審計部在104年度施政方針及籌編預算參考當中, 具體建議財政部自今年起,須加強對非自用房屋租賃所得的查核, 藉以充實國庫收入。
北區國稅局表示,財政部的遏止逃漏稅查核專案已經啟動, 各區國稅局鎖定各大學附近的出租套房、雅房查稅, 凡是校外周邊租屋特別多的大學,北部如台大、師大、淡江, 中部如東海、逢甲等大學的包租公,都已經被國稅局盯上。
針對查核情況,國稅局官員表示,第一步會先發函給房屋所有權人, 要求說明房屋目前的使用情況,如果出租卻未申報租金所得, 將要求其補稅;若是房東未據實說明房屋出租, 國稅局人員除了直接上網了解租屋市場狀況,也會透過實地查核, 以便追稅。
國稅局官員指出,和包租公有關的稅,主要有房屋稅、 地價稅和所得稅,其中所得稅影響最大, 許多包租公會想盡辦法隱匿房東身分, 隱藏租金收入而不用繳所得稅,因此常要求房客報稅時, 不要申報房屋租金支出,以免被國稅局查到。
但房仲業者指出,國稅局要調查包租公是否規避所得稅,除查戶籍、 金流往來情況外,還可以從租金補貼政策、 其他房屋相關稅收或租約公證資料等管道,一一比對資料來查核, 包租公不可不慎。
(新聞來源:工商時報─記者林淑慧、崔慈悌/台北報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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